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抵押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国土资矿发〔2016〕69号)要求,现将采矿权抵押备案有关情况证明如下:
| 抵押人(债务人) | ******公司 |
| 抵押物 | **区汪川镇柏母村大石咀沟建筑用砂岩矿 |
| 采矿许可证号 | C620********671****6958 |
| 采矿许可证 有效期限 | 2024年6月12日至2034年6月12日 |
| 抵押权人(债权人) | **市**区秦泰****公司 |
| 抵押期限 | 2025年2月13日至2027年2月13日 |
| 备案期限 | 2025年2月13日至2027年2月13日 |
该证明只负责对采矿权抵押事实的认定,不对抵押物价值、抵押物价值变化及债务人到期能否偿还债务负责。
****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