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受****委托,****对****2025年度主材供应商入围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本项目已按照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评审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度主材供应商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
二、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月22日
三、开评标信息
开标日期:2025年2月17日09:30(**时间)
开标地点:《国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评标地点:**市**市科学大道121号
四、入围候选人信息
03包:刚玉
入围候选人:
1 ****
2 圣戈班陶瓷****公司
3 ******公司
4 ******公司
5 **瑞克****公司
6 **金****公司
7 郑****公司
8 ****公司
9 **锦****公司
10.****公司
11.****公司
12.******公司
13.**市******公司
14.******公司
04包:碳化硅
入围候选人:
1 .河****公司 得分:94.8
2 .****公司 得分:92.8
3 .****公司 得分: 92.8
4 ******公司 得分:91.6
5.沁****公司 得分:88.6
6.**市****公司 得分:87.2
05包:基布
流标
06包:树脂
流标
五、发布媒介:
本公示同时在《**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国机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p.****.cn/)、《****官网》(http://www.****.cn/)上发布。公示期为3日。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地址:**市**市科学大道121号
业务联系人:谢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180****3973 0371-****3711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广场B座9楼
联系人:冯先生
电 话:176****5515
邮 箱:****@163.com
本项目监督: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0985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人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各投标人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