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海河流域崔家桥蓄滞洪区建设三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受****委托,对**省**县海河流域崔家桥蓄滞洪区建设三标段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5年2月19日9时00分,按规定的程序****交易中心五楼集中开标大厅9室准时召开,****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不分先后)
| 项目编号 | ****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公司 | ******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55797C | 914********8712321 | 914********188389B |
| 投标报价(元) | ****7016.17 | ****4397.34 | ****5857.50 |
| 项目经理 | 吴军军 | 王楹 | 吴欣贵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 控制价(元) | ****5913.74 |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
| 资格能力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1.1、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 名 | 人员类别 | 职务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 1 | **** | 吴军军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 | 豫241****67236 |
| 2 | ******公司 | 王楹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 | 一级建造师 | 豫141********03348 |
| 3 | ******公司 | 吴欣贵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 | 一级建造师 | 豫141********01815 |
1.2、中标候选人业绩、荣誉
| **** | |
| 投标人业绩 | 1、**县**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12月28日 2、**县汤永河水毁工程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二标段 竣工日期2022年9月9日 |
| 体系认证 | ISO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齐全 有效期至:2026年05月12日 |
| ******公司 | |
| 投标人业绩 | 1、****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一标段) 竣工日期2023年01月03日 2、**省“十四五”鸭**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2年度工程 竣工日期2023年2月26日 |
| 体系认证 | ISO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齐全 有效期至:2027年9月25日 |
| ******公司 | |
| 投标人业绩 | 1、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县征迁结余资金项目(第一批)(十五标段) 竣工日期2024年4月27日 2、**县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丁庄排涝沟疏通工程 竣工日期2022年8月6日 |
| 体系认证 | ISO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齐全 有效期至:2025年5月29日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
三、报价修正
无报价修正内容
四、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按照评定分离中标候选人不排序的原则,本项目不公示投标人得分。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 公示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 |
| 公示时间 | 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5日 |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水利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6022032
联系人:刘延
联系电话:0372-****303
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贾振杰
联系电话:0372-****316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圆圆
联系电话:037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