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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单位:**县**** |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25日 |
| 标 题:****关于严****机关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泉政发〔2023〕17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30日 |
****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3〕27号),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办公厅印发了《****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桂政办发〔2023〕54号),根据《****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经****研究决定,认为上级部门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能满足我镇的实际需求,不需要细化,我镇将严格落实上级部门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并以此为依据行使行政裁量权。
附件:《****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
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23〕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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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