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子区集中供热系统优化提升改造项目(对原备案号202165020200000422的建设内容进行更正)

审批
新疆-克拉玛依-独山子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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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02-20

项目名称 **子区集中供热系统优化提升改造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更正)
建设地点 **维吾尔自治区**市**子区已建集中供热3*46MW 4*70MW燃煤热水锅炉热力车间内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0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任士才
联系人 马小龙 联系电话 191****5859
项目投资(万元) 14983 环保投资(万元) 14983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1-09-2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拆除原脱硫除尘部分设备设施,维修改造3套脱硫岛和除尘装置,同时**和改造脱硝装置,配套烟气排放在线监测(检测项目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控设备及变配电设施建设等建设内容并将排气筒高度由原来的45米提高至56.5米。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3*46MV 4*70MV燃煤热水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采取布袋除尘工艺,石灰石﹣石膏脱硫工艺,脱硝采用 SCR SNCR +低氮燃烧工艺。措施后通过56.5米高排气简排放排放至大气
其他措施:
配套安装烟气排放在线监测,检测项目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脱硫脱硝生产废水采取中和(NaOH加药)-沉淀(有机硫加药、混凝剂加药)-絮凝(絮凝剂加药)-澄清器-出水箱的处理工艺措施后通过水质达到《火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L/T997-2006)要求集中收集排放至回用于石灰石浆液制浆或灰库除尘灰加湿
固废 环保措施:
澄清池产生泥浆经脱水机处理后制成泥饼外运
噪声 有环保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型号设备,所有设备分布在厂房内部,合理布局。设备安装时设置减震基座,通过车间隔音,减震,距离衰减,达到隔音降噪的效果。
承诺:**** 任士才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任士才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0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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