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三江汇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025年ABS发行工作券商选聘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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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工作券商

公开比选公告

各供应商:

****(以下简称“公司”、“我公司”或“采购人”****公司公开发行2025年资产支持证券(以下简称“ABS”)提供相关服务。为保证本次券商选聘工作质量,公司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莱茵河畔月光半岛商业独栋1幢3楼

项目联系人:李晓琴 0831-****885 183****5686

戴** 0831-****885 136****2122

采购联系人:罗祥铭 0831-****875 139****6102

电子邮箱:****@163.com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5年ABS发行工作券商选聘项目。

(二)ABS发行主体:****。

(三)发行规模:≤3亿元。

(四)发行期限:≤1年。

(五)发行场所:交易所市场。

(六)销售策略:由券商对优先级ABS承担余额包销责任。

(七)项目承销费(含税包干价)。承销费=ABS总募集资金规模×承销费率(%)。本项目承销费率最高限价为0.22%。

(八)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三、采购事项

选聘券商按照相****交易所等机构对公开发行ABS的条件要求,为我公司本次ABS发行提供专项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按照《证****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和《证****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对我公司和基础资产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制订项目执行工作时间表。

****公司****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公司和中介机构协商解决本次ABS发行涉及的法律、财务等问题。

****公司提供的基础资产设立专项计划,担任专项计划管理人,发行ABS,并在专项计划存续期内依法履行管理职责。

(五)负责本次ABS销售的整体安排和协调。

****公司完成监管要求的其他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定作为专项计划管理人应履行的其他职责。

具体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交易所从事ABS申报管理、发行承销工作的相应资格。

(三)须是具有中国证监会服务与保荐业务资格的总部法人机构。

(四)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ABS及其他债券品种(包****交易所发****银行间协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发行业务中,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况,不存在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导致无法承接债券业务或作为债券承销商的情况,不存在被监管部****机关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况。

(五)已成功发行并承销过ABS。

(六)法律、行政法规、****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采购流程及时间安排

本项目采购主要流程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采购人发布采购公告。

(二)供应商递交参选申请资料。

拟参加本次选聘的供应商,须在开标前将正式签字盖章版参选资料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对各参选供应商资料寄送过程中的遗失、延误等不承担任何责任。标书代写

参选申请资料送达截止时间:2025年2月24日9:00前,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参选申请资料送达地址:**省**市**区莱茵河畔月光半岛商业独栋1幢3楼(罗祥铭收/0831-****875)。

若递交参选申请资料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采购活动取消。

(三)开标、评标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5年2月24日9:30。如有变动,以采购人最终书面通知为准。标书代写

2.述标方式:统一采取线上方式。由参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中注明的指定陈述人以线上方式进行述标。

3.资格审查:参选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递交的参选申请资料密封盖章,且各项参选申请资料齐全,即通过资格审查。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参选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次采购活动取消,采购人将重新进行采购。

4.评审

评审工作由****小组具体实施。评审小组由3名成员组成。

评审采用现场记名评分制,采用综合评分法,****小组现场根据参选供应商提交的参选申请资料和述标情况进行评分,满分100分。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在进行评审工作时,各参选供应商的指定****小组的需要作答疑陈述。

评审完毕后,根据参选供应商得分排名情况,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选人。

(四)结果公示与协议签署

中选结果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发现中选人的参选申请资料中存在虚假记载或在采购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情形影响评审结果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公示期届满未发现前述情形的,在公示期届满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单位协商签订服务协议。

附件:2025年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工作券商选聘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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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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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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