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拟对2024****联通**区**区等33条路段管道租赁直接采购项目进行直接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
**区**区等33条路段管道租赁,租赁期20年,需求长度波纹管36.100孔公里,需求长度梅花管6.344孔公里,需求长度顶管1.893孔公里。
1.2 项目预算:372.940682万元(不含增值税)。
2.供应商的名称:******公司。
3.直接采购论证情况:
3.1直接采购的原因:
依据《关于****公司注入资产和授予权限的通知》【郑政文(2010)186号】 文件要求,2011年后不再批复运营商管道规划许可,****政府+三方建设模式,运营商租赁形式。****政府《关于****公司注入资产和授予权限的通知》【郑政文(2010)186号】****国资委《关于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郑国资(2010)283号】的文件规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授权******公司通讯管线特许经营权的证明》,****政府将通讯管线特许经营权授予****公司,2010年在****公司的基础上组****集团有限公司,将****公司的全部资产无偿划转方式注****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将该项授****公司******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经2024年第六十一期党委会会议纪要审议通过,本次采购符合《中国联通直接采购实施细则(三级制度,v2.0)》(物资【2024】17号)第四条第五款“(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主要包括:2.涉及**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政企客户要求需提供政企客户的书面盖章函件、文件或协议/合同等方式明确,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需提供与联合建设/联合研发方的相关文件/协议/合同等;其它情形需提供需求部门组织的相关论证纪要及内部审批文件。”的规定条件,以直接采购方式向******公司进行采购。
3.2选择该单位的原因:
****政府《关于****公司注入资产和授予权限的通知》【郑政文(2010)186号】****国资委《关于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郑国资(2010)283号】的文件规定****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授权******公司通讯管线特许经营权的证明》,****政府将通讯管线特许经营权授予****公司,2010年在****公司的基础上组****集团有限公司,将****公司的全部资产以无偿划转方式注****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将该项授****公司******公司进行经营管理。
4.发布公示的媒体
本次直****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n)上发布。
5.公示时间
自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4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6.接受异议的联系单位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原路98号,**联通办公大楼
联系人:尤女士
电话:0371-****8106
电子邮件:****@chinaunicom.cn
7.其他说明:无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