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021河南省陆浑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及设计工作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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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1:**省陆浑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及设计工作评标结果公示

时间:2025-02-20


**省陆浑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及设计工作开标会议于2025年2月19日09时00分(**时间)****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6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省陆浑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及设计工作

招标编号:****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一)勘察标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标总得分:94.79分

投标报价:最终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中承包人承担相应工作费用的90.00%。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可研阶段所需的勘察成果应在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勘察成果根据招标人实际要求提供,后续服务周期至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

资格能力条件: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拟任项目负责人:任云峰

资格要求相关证书编号:正高级工程师A191****0137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公司

评标总得分:94.30分

投标报价:最终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中承包人承担相应工作费用的90.7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可研阶段所需的勘察成果应在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勘察成果根据招标人实际要求提供,后续服务周期至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

资格能力条件: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拟任项目负责人:张志敏

资格要求相关证书编号:教授级高级工程师A191****0143

第三中标候选人:浙****设计院****公司

评标总得分:80.43分

投标报价:最终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中承包人承担相应工作费用的89.6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可研阶段所需的勘察成果应在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勘察成果根据招标人实际要求提供,后续服务周期至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

资格能力条件: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拟任项目负责人:许明显

资格要求相关证书编号:正高级工程师G****342150

(二)设计标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标总得分:95.34分

投标报价:最终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中承包人承担相应工作费用的91.80%。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设计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设计成果根据招标人实际要求提供,后续服务周期至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行业甲级

拟任项目负责人:宋文瑞

资格要求相关证书编号:教授级高级工程师A191****0134

第二中标候选人:长江勘测规划****公司

评标总得分:87.26分

投标报价:最终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中承包人承担相应工作费用的92.10%。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设计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设计成果根据招标人实际要求提供,后续服务周期至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

资格能力条件: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拟任项目负责人:卢**

资格要求相关证书编号: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1****0645

第三中标候选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77.51分

投标报价:最终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中承包人承担相应工作费用的91.50%。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可行性研究阶段的设计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设计成果根据招标人实际要求提供,后续服务周期至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止。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行业甲级

拟任项目负责人:许艳

资格要求相关证书编号:正高级工程师2019D020ZG0010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4日(不少于3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水利厅

电话:0371-****1027、0371-****1220

邮箱:****@163.com

邮编:450003

地址:**市纬五路11号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田女士

电 话:0379-****8118

地 址:**市高新区创业路27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赵梦霞、秦晓莹、吕勤勤

电 话:0371-****7223

地 址:**市纬五路39号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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