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东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

审批
安徽-池州-东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1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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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组配分类: 征收土地信息
发布机构: ****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能源
名称: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 文号: 东征补字〔2025〕第1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2-06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
发布时间:2025-02-06 09:30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以及《**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等规定,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东征预字〔2024〕第7号)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成果审核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花园村、栗埠村亭下组、**村汪村组、**村、**村**组;官港镇古桥村楼下组、官港村**组、夏联村上白组、横岭村北源组、北城村下高组、许村村许村二组、黄柏村下铺组;**镇新屋村新屋组;泥溪镇官村村外叶组、宋阳村前河组;洋湖镇高山村汪村组、**村、珠虹村桥下组、青峰村、龙丰村转桥组、迭山村郑村组;尧渡镇东村村、**村、禾丰村路坂组、良田村木荣组;昭潭镇**村檀树组、思源河村、昭潭村等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1841公顷(17.7615亩)。****政府组织自然**、财政、农业农村、人力**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和范围

本****花园乡花园村、栗埠村亭下组、**村汪村组、**村、**村**组;官港镇古桥村楼下组、官港村**组、夏联村上白组、横岭村北源组、北城村下高组、许村村许村二组、黄柏村下铺组;**镇新屋村新屋组;泥溪镇官村村外叶组、宋阳村前河组;洋湖镇高山村汪村组、**村、珠虹村桥下组、青峰村、龙丰村转桥组、迭山村郑村组;尧渡镇东村村、**村、禾丰村路坂组、良田村木荣组;昭潭镇**村檀树组、思源河村、昭潭村范围内。

具体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本次拟征收土地目的为**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二期项目建设需要,属于《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公共事业需要用地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面积1.1841公顷(17.7615亩),其中:农用地1.1572公顷(17.358亩),含耕地0.1280公顷(1.9200亩)、永久基本农田0公顷(0亩);建设用地0.0266公顷(0.3990亩);未利用地0.0003公顷(0.0045亩)。具体现状如下:

单位:公顷

所有权属单位

农用地

永久基本农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小计

耕地

官港镇北城村下高组

0.0161

0.0006

0

0

0

0.0161

官港镇古桥村楼下组

0.0759

0

0

0

0

0.0759

官港镇官港村**组

0.0007

0

0

0.0029

0

0.0036

官港镇横岭村北源组

0.0108

0

0

0.0001

0

0.0109

官港镇黄柏村下铺组

0.0069

0.0069

0

0

0

0.0069

官港镇夏联村上白组

0.0261

0

0

0.0001

0

0.0262

官港镇许村村许村二组

0.0047

0

0

0

0

0.0047

****花园村村集体

0.5892

0.0051

0

0.0159

0.0003

0.6054

花园乡**村汪村组

0.0036

0

0

0

0

0.0036

花园乡**村村集体

0.0125

0

0

0

0

0.0125

花园乡栗埠村亭下组

0.0036

0

0

0

0

0.0036

花园乡**村**组

0

0

0

0.0036

0

0.0036

**镇新屋村新屋组

0.016

0

0

0

0

0.016

泥溪镇官村村外叶组

0.0036

0.0036

0

0

0

0.0036

泥溪镇宋阳村前河组

0.0036

0

0

0

0

0.0036

洋湖镇迭山村郑村组

0.0036

0

0

0

0

0.0036

洋湖镇高山村汪村组

0.0036

0

0

0

0

0.0036

洋湖镇龙丰村转桥组

0.1931

0.0885

0

0.0028

0

0.1959

洋湖镇青峰村村集体

0.0088

0

0

0

0

0.0088

洋湖镇**村村集体

0.0225

0.0225

0

0

0

0.0225

洋湖镇珠虹村桥下组

0.0036

0

0

0

0

0.0036

尧渡镇东村村村集体

0.007

0

0

0.0002

0

0.0072

尧渡镇禾丰村路坂组

0.0049

0

0

0

0

0.0049

尧渡镇良田村木荣组

0.0315

0.0008

0

0.001

0

0.0325

尧渡镇**村村集体

0.0049

0

0

0

0

0.0049

昭潭镇**村檀树组

0.015

0

0

0

0

0.015

昭潭镇思源河村村集体

0.0169

0

0

0

0

0.0169

昭潭镇昭潭村村集体

0.0685

0

0

0

0

0.0685

总计

1.1572

0.128

0

0.0266

0.0003

1.1841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按照《**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其中:征****基地)委托**地源不动产****公司采用宗地评估方式进行补偿安置。(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区域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元/亩)

农用地与未利用地

建设用地

土地补偿比例

安置补偿比例

评估价

土地补偿比例

安置补偿比例

官港镇、花园乡

47100

40%

60%

47200

40%

60%

尧渡镇东村村、禾丰村、良田村、**村;**镇;泥溪镇;洋湖镇

48800

40%

60%

48900

40%

60%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本次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按照《****政府关于公布各县区被征收土地地上房屋青苗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池政秘〔2020〕165号】执行。

品种

分类

补偿标准

菜地

/

2400元/亩

一般树木

树杆胸径<2.0cm

8 元/株

2.0cm≤树杆胸径<10.0cm

12 元/株

10.0cm≤树杆胸径<15.0cm

23 元/株

15.0cm≤树杆胸径<20.0cm

30 元/株

树杆胸径≥20.0cm

40 元/株

竹林

/

2000元/亩

油菜

/

920元/亩

水稻

/

1150元/亩

(三)农村村民住宅。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

本次土地征收的补偿方式为货币。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

本次征收土地的安置对象根据《**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等规定确定;本次征收土地涉及人口采取货币、社保等方式进行安置。

五、社会保障措施

本次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措施按照《****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皖政〔2023〕72号)《******保障厅 ****财政厅 ******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发〔2023〕18号)及《****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东政秘〔2024〕19号)的规定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县域范围内,在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时,将被征地农民安置人员中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户内人均所剩耕地面积不足 0.3 亩),且年满 16 周岁的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对象范围(以下简称“补贴对象”)。

2.补贴对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可享受缴费补贴,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享受同等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土地被依法征收时全县平均土地区片综合地价。

六、其他事项

(一)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在****花园乡花园村、栗埠村亭下组、**村汪村组、**村、**村**组;官港镇古桥村楼下组、官港村**组、夏联村上白组、横岭村北源组、北城村下高组、许村村许村二组、黄柏村下铺组;**镇新屋村新屋组;泥溪镇官村村外叶组、宋阳村前河组;洋湖镇高山村汪村组、**村、珠虹村桥下组、青峰村、龙丰村转桥组、迭山村郑村组;尧渡镇东村村、**村、禾丰村路坂组、良田村木荣组;昭潭镇**村檀树组、思源河村、昭潭村范围内,采用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政府门户网站(【www.****.cn】)发布,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3月9日。

(二)本次土地征收的实施单位****人民政府,将组织办理补偿登记及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等事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人民政府****政府联系人:袁少胜 联系方式:0566-****212;****政府联系人:孔 俊 联系方式:0566-****801;****政府联系人:李** 联系方式:0566-****002;****政府联系人:陶 胜 联系方式:0566-****019;****政府联系人:谢 鹏 联系方式:0566-****602;****政府联系人:章 琛 联系方式:0566-****211;****政府联系人:闵王星 联系方式:0566-****081)办理补偿登记。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不能亲自办理补偿登记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补偿登记的,****政府将书面通知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补办。通知补办后仍不办理的,补偿登记事项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予以确定。

(三)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异议的,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规划局(联系人:叶孟光;电话:056****8613)提出。相关土地权利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四)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将依法组织听证。

(五)本次土地征收范围和面积以最终土地征收批准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六****人民政府将于2025年3月14日后组织开展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工作,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2025年2月6日

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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