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市本级各预算单位,****财政局:
****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公开、备案、变更、终止或中止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现将《****财政厅****政府采购合同相关事宜的通知》(内财购函〔2025〕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相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请严格落实“30日、2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工作时点。采购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0日内,依据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政府
采购合同。
二、落实合同法务审定制度。对****政府采购合同模板的,****政府采购合同;未印发模板的,政府采购合同原则上需由采购人单位法务审定后签订。
附件:****财政厅****政府采购合同相关事宜的通知(内财购函〔2025〕18号)
****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