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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接受****委托,拟对其拥有****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债权进行公开处置,资产所****经济开发区11号路(西段)(9号路至11号路东段),现予以公告,广泛征集意向买受人,债权明细详见债权清单。
一、 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具备付款能力且能承担受让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二、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对买受人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三、 处置方式
按照《****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公开拍卖等。
四、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如有购买意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
五、 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韩先生、方先生,联系电话:0571-****1917、0571-****9721
联系地址:**省**市上**江锦路88号华租大楼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单先生 0571-****7880
华融****公司
2025年2月21日
附件:债权清单
| 债务人名称 |
债务本金(元) |
租息、名义货价(元) |
债权总额(元) |
保证人 |
抵质押物 |
备注 |
| ****集团有限公司 |
161,082,379.75 |
132,790,000.00 |
293,872,379.75 |
****公司 |
无 |
委托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