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垃圾处理与**利用厂(二期)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调研公告
各报价单位:
**市垃圾处理与**利用厂(二期)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调研公告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意向投标人参加前期调研。
一、报价内容
**市垃圾处理与**利用厂(二期)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
二、项目概况
**市区垃圾综合处理与**利用厂(二期)项目占地面积约60亩,选址在绿源垃圾综合处理与**利用厂(一期)旁边的二期项目预留地,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1500吨/日,配置2台处理能力为750吨/天机械炉排焚烧炉,2台余热锅炉,以及1台4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总投资约7.92 亿元。
三、服务内容
详见技术规范书
四、报价要求
1.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中标人应支付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技术服务款给与投标人;
2.报价为总价包干,报价已包含本项目要求内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增值税专用服务发票费用。若相关要求发生变化,工作内容以最新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国家及地方)为准,原则上不以任何理由调整合同价款。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且投标人向招标人开具了符合合同约定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
2.审批部门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且投标人向招标人开具了符合合同约定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的 40%作为进度款。
3.投标人提交竣工验收成果文件、通过最终的环保验收,并协助招标人完成“**环保验收平台”信息填报工作,招标人取得验收意见后,根据财政审计的审计结果,确定合同结算价后,投标人向招标人开具符合要求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支付合同剩余款项,不计利息。因政府财审延迟导致招标人延迟付款的,投标人免除追究招标人由此产生的延迟付款责任。
七、评审原则
本次询价活动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市场调研,社会供应商的报价仅作为本项目前期工作的参考,不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八、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承诺配合好招标人现场的工作,当出现工作与现场实际环境存在冲突时,应及时与招标人沟通,协助招标人出具解决方案;
(二)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2月25日16:00;
(三)投标文件需出具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文件、附件报价文件等资料;
(四)文件递交形式:邮件形式提交,投标人将上述第(四)点所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打印盖章扫描为PDF文件,于响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qq.com;
(五)报名及投标联系人:
邮箱:****@qq.com
联系人:陈吴锐
联系人电话:020-****0304
附件:1.报价表
2.**市垃圾处理与**利用厂(二期)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技改项目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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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