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科**嘉悦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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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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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批复文号 |
川投资备【2020-511702-70-03-448546】FGQB-0040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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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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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楼栋范围:2#、3#、6#、7#、10#住宅及相应地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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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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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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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招标代理的全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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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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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2-24 00:00至2025-02-26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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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2-24 00:00至2025-02-26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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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一、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房屋建筑类似项目业绩。 二、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专职技术人员至少3人;项目负责人或专职技术人员其中1人具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招投标专业,提供有效可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二维码无法进行扫描查询的视为无效文件) ;其他人员需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且具有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公司为其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所有人员提供职业资格信息,应与《**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人员资格信息一致的网上查询截图。 三、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四、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五、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1)提供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的《**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且招标代理登记证诚信分为100分;(2)承担民事贵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会计制度证明材料。 六、各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 ****@qq.con,招标人将对收到的资料进行审查。 七、本项目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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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代女士 |
联系电话 |
0818-****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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