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春水路高架桥和东延伸道路及周边道路工程宜创路照明工程材料采购项目招标(第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开发区春水路高架桥和东延伸道路及周边道路工程宜创路照明工程材料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照明工程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开发区春水路高架桥和东延伸道路及周边道路工程宜创路照明工程材料采购项目。
2.2 供货地点:****开发区宜创路(招标人指定施工地点)。
2.3 计划供货期:2025年3月至2025年12月底。
2.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采购内容为照明工程材料
2.5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标书代写
2.6 招标范围:****开发区春水路高架桥和东延伸道路及周边道路工程宜创路照明工程材料采购项目,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工商部门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生产厂商或代理经销商。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5日(节假日不休),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加盖公章到******开发区春一路20****公司2楼合约部(详细地址)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标书代写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开发区春一路20号)。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6.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标书代写
7.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江****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cn/以及**公路信息网(http://gonglu.****.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开发区春一路20号
联系人:卢先生 电话:182****1986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