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建宁伊家35千伏输变电工程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审批
福建-三明-建宁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1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伊家35千伏输变电工程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日期:2025-01-22 16:38

建拟征地安置公告〔2025〕3号

****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为实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伊家35千伏输变电工程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地块编号、位置

******伊家35千伏输变电工程,位于伊家乡伊家村。

二、拟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目的

拟征收伊家乡伊家村集体土地0.2706公顷。其中水田0.1719公顷、其他园地0.0723公顷、田坎0.0264公顷。0.2706公顷均未承包到户,****小组、****小组2个村小组,属集体所有。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伊家35千伏输变电工程,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补偿标准

根据《******厅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29号)以及《****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建政文〔2023〕39号)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乘以地类调整系数计算,伊家乡伊家村征地区片综合地价57万元/公顷,地类调整系数为水田、田坎1,园地0.4。

青苗、地面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等补偿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各县(市、区)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的通知》(明政文〔2024〕15号)规定执行。项目不涉及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拆迁。

四、安置途径

(一)涉及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不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构筑物的征收补偿安置工作。

(二)本次征地土地不需安置农业人口。

(三)被征地农民就业保障按《****办公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08〕28号)及《****关于印发**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试行)意见的通知》(建政文〔2011〕51号)等规定执行。

五、异议反馈

拟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照《村民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会议,充分征求各权利人意见,并讨论研究决定。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人民政府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六、补偿登记

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拟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

2025年1月22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