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已由**市****委员会以城发改委发〔2022〕5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政府专项债券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各乡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3.2万立方米/天的净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采用“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V型滤池-次氯酸钠消毒”;**3.2万立方米/天的泥水处理系统;并预留远期扩建区。**DN600****水厂原水管道1.5km;**DN600****水厂原水管道1.5km;**DN500****水库****水库原水管道的应急备用管道长度1.5km;**DN200~700配水管网长度约15km;****泵站1座,设计流量为1440m3/h。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25267.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13876.0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348万元
2.4 招标范围:1、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勘测工作:包含地形测绘(含管线)、地质勘察(包含本建设范围内的岩土工程初步勘察(若需要)、详细勘察、专项水文地质勘察(若需要)、1:500地形管线测绘、工程物探、岩土测试与检测、室内岩土试验。设计、施工、基础验收和竣工验收阶段等的勘察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勘察成果必须通过审查。);2、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设计内容:初步设计报告(含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期变更服务等满足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所有设计工作;3、配合完成勘察、设计相关审批工作。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勘察作业及报告;2、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合格后20日内出具施工图;3、勘察设计服务周期为合同签订至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2.6 标段划分(如有):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I、II两项设计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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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县葛城街道东大街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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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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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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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老师 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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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1716 | 联系电话: | 023-****4170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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