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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云国土资〔2012〕313号)文件规定,依据用地单位申请,2024年11月14日我单****人民政府、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草原局、****环境局巍山分局等单位对**至巍山至南涧高速公路一合同段(巍****加工厂临时用地复垦情况进行了验收,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看资料、现场踏勘等形式,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项目名称:**至巍山至南涧高速公路一合同段(巍****加工厂临时用地。项目地点:巍山****委员会。项目批复面积为0.3107公顷。项目用地涉及巍山****委员会的集体土地0.3107公顷,其中农用地0.3107公顷。
该项目临时用地批复时间为2021年4月22日至2023年4月21日,现已复垦完毕。建设单位:****。方案编制单位:**导视地理****公司。
用地单位对地块进行了设施清理,通过土地平整,表土回填,土壤培肥,田埂修筑等工程,复垦为水田0.3107公顷,复垦率100%。项目区全部复垦为水田,现已完成。工程主要包括土壤重构工程(调运表土1864立方米,覆土1864立方米,场地平整3107平方米,田埂修筑14.75立方米,土壤培肥0.3107公顷,硬化场地拆除1733.26立方米,废石方清运1733.26立方米,场地清理3466.52立方米)。
经我单位组织县级有关部门和相关专家进行现场踏勘,并对提交的材料审查,提出了整改意见。现****根据验收组意见完成现场整改与完善,经验收组复核,同意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通过验收。
公示期自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22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反馈。公示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单位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