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圣****公司12.9MW-25.08MWh用户侧储能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圣****公司12.9MW-25.08MWh用户侧储能项目 | ||||||
| 标段编号 | ****-1 | ||||||
| 招标人 | **** | ||||||
| 项目统一代码 | 2501-340561-04-05-760269 | ||||||
| 最高限价 | ****8000.00元 | ||||||
| 代理机构 |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市**区印**路2009号(印**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王璐0555-****922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 开标时间 | 2025/2/20 10:30:00 | 计划工期 | 从2025年3月1日开始,工期共105日历天,须在2025年6月13日前实现并网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设计资质:电力行业设计乙级资质 施工资质:①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地址 | 联合体牵头人:**市**区天宝路588号 联合体成员: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青花大街西107甲(科技城孵化器二期27号楼A座C区-4-415号) | ||||||
| 投标价(元) | ****2000.00 | ||||||
| 项目负责人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方政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方政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夏科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电力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 |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皖134********02246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皖134********02246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24203 |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繁景****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设计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施工资质:①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地址 | **省**市包****广场C座2702室 | ||||||
| 投标价(元) | ****4400.00 | ||||||
| 项目负责人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庄生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庄生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张天丰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注册电气工程师 |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皖234****12093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皖234****12093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DG****00019 | |||||||
| 技术负责人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 质量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获奖要求: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 ||||||
| 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获奖要求:无 |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企业业绩要求:无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0555-****683)。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科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555-****18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