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制品院2025年二、三、四季度直购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钢制品院2025年二、三、四季度直购电已获批,项目招标人为****,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省郑****开发区化工路172号、云杉路22号。 。
2.2招标范围:
****2025年二、三、四季度预计外购电量为26000兆瓦时(以实际使用情况为准),用电电压等级为10千伏(kV),具体详见附件《中钢制品院2025年二至四季度直购电(技术部分)》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按投标截止日汇率折算)。标书代写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交易中心电力交易平台准入单位****交易中心售电公司注册公示结果的公告截图)。
5)投标时须提供被授权人(若有)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标书代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21日22时00分至2025年02月26日22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平台使用费:1,000.00元。
宝华客服热线:****800060(投标系统操作及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
欧贝平台热线:400-****-9595(注册、自荐问题咨询)
网上购标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操作指南”。
5.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与地点 标书代写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27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7.受理招标文件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 |
杨亮 |
联 系 方 式: |
0555-****772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省郑****开发区化工路172号 |
地 址: |
**省**市九华西路8****中心主楼 |
| 联系人: |
张树勋 |
联 系 人: |
杨亮 |
| 电 话: |
139****2683 |
电 话: |
0555-****7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