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镇江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采购【镇江市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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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采购。 2024年2月,根据镇编办复〔2024〕6号文件精神,****学校****中心****事业单位****。****财政局印发了《****事业单位房产无偿划转****管理委员会的批复》(镇财资处〔2024〕39号)要求,原市经干校4000多平方米土地、房产已与2024年11****国资委。《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心的涉企培训职能已无法正常开展,因此急需对培训场地进行功能置换。 ****中心因历史的原因,长期分散办公,给正常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人大厦10公里以上);2024年因新增1名在编、2名编外人员及原职工回归,****中心办公面积严重不足(19名工作人员,仅250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只有近160平方米),已无法满足日常办公的需要。原市经干校资产划转后,对比国家、省、**小企业服务条线评优评奖条件(服务场所面积、功能)差距巨大,因此急需能满足涉企培训需要的场地。 作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五星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政务互联网服务标准的制定者,因为培训、分散办公等因素的限制,****中心未能持续发挥品牌效应,严重影响了扩大服务面、提高服务质量等目标的有效实施,因此急需匹配相应的场地整合服务力量。 2024年11月,****财政局《****事业单位房产无偿划转****管理委员会的批复》(镇财资处〔2024〕39号)文件要求,原市经干校4000多平方米土地、房产已与2024年11****国资委。《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心的涉企培训职能已无法正常开展,因此急需对培训场地进行功能置换。 经考察和综合比价,****人大厦15楼整层(约1300平方米,产权单位为****,****中心代为****集团退租,其房屋面积、功能及周边配套****中心集中开展涉企服务工作,特别是承接原经干校相关培训工作的需要,为最佳选择。 采购预算75万元/年,合同三年一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22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1.承租场地在职能发挥上的锲合度和唯一性。经考察,****人大厦15楼整层(约1300平方米),其房屋面积、功能及配套设施等与我单位职能发挥完全契合。且周边其他现有场地均无法充分满足国家、省级示范平台、****中心集中开展服务工作,特别是承接原经干校相关培训工作的需要,该场地在服务功能上有唯一满足性。 2.承租场地在满足办公所需,拟投入成本骤减,有效节约财政资金上的可行性和唯一性。经确认,****人大厦15楼整层(约1300平方米,产权单位为****,****中心代为管理)已被原租户退租,原场地设施设备完备,无需重新改造,为我单位入驻最佳选择,经测算,该场地可节省装修改造费用约160万元,年度培训场地租赁费约5万元/年*3年;现工人大厦五楼办公场地退租约14.6万元/年*3年,测算节约费用合计218.8万元。其是截止目前,在完全满足我单位功能需求情况下承租单价最低的场地。节约搬迁成本,****人大厦五楼,同栋楼内搬迁费用相较其他地方搬迁费用更低; 3.承租场地在在形成集约化办公,促进企业服务便捷化、高效化上的支撑度和唯一性。企发中心在市****服务中心)设有“企业服务”专柜,按照《中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要求承担相关服务职能,****工信局交办的其他现场服务工作。在租房选择上,务必确保与专柜的距离尽可能短,一方面减少来访企业****中心对接之间的通勤时间和精力消耗;****中心承担市企业网络服务平台受理、转派、催办企业诉求职能,入驻平台的全市各部门企业诉求帮办****服务大厅设有窗口。因此,工作距离直接关乎企业疑难诉求线下多部门联办、会办的工作效率,更直接影响市企业网络服务平台的服务效能;企发中心主要工作人员(15****人大厦5楼和“企业服务”专柜办公。 该场地租赁形成了有效的集约化办公。为高效服务企业,打造少跑路,多办事的一站式服务沟通提供重要支撑; 综上所述,冠城路8号第-1至22层产权为****单独所有,其对我单位办公用房租赁需求具有不可替代性,无法从其他供应商处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具有独占性和唯一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梦溪路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3********46763XQ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2月21日至2025年02月28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地址:**市冠城路8****人大厦5楼515-2

联系电话:0511-****5828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史宏昌

联系地址:****财政局采购处(**市**区**路66号)

联系电话:0511-****9957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联系地址:**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17楼

联系电话:0511-****2788

六、附件(见附件)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
采购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书.pdf
专家职称证书.pdf
预算合理性分析.pdf
内部会商意见表.pdf
**市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附件(6)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2-21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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