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自信中国说》理论宣传栏目制作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21日 17:01 |
| 预算金额 | ¥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刀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1-****2009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广福路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1-****200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日新路广福城写字楼A11-2栋19B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1-****6310 | ||
| 附件1 | 论证意见表.pdf | ||
采购人:****
项目名称:《自信中国说》理论宣传栏目制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自信中国说》理论宣传栏目制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聚焦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这一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推进理论栏目《自信中国说》创新创优,并在**卫视上星播出。2025年将继续紧扣主题主线做好理论宣传阐释,守正创新做出理论宣传亮点之作,为全省宣传文化思想工作作出新的贡献。基于以上情况,符合《****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情形中第二条(一)第7条“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规定。经论证,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名称:****
地址:******办事处春融东路3663号
2025-02-24至2025-02-28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省**市**区广福路8号
联系电话:0871-****2009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采购处
联系地址:**省**市**区华**路130号省财政厅4006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1-****6094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省**市**区日新路广福城写字楼A11-2栋19B
联系电话:0871-****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