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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学院**校****实验室建设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11-21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市**区东葛路126****广场D号地块D1号楼三十五层3519号房
被投诉人 1 :****学院
地址:****大学西路189号
被投诉人 2 :****公司
地址:**市**区白沙大道53号松宇时代1305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成交供应商****实验室管理软不存在,无法满足本项目采购要求,存在以次充好、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
投诉事项2、3:成交供应商所投产品“互动录播主机”不满足本项目实质性要求,应当作竞标无效处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2、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事项1、2、3。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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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