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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学院2024年一流学科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11-05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市**塘区高新大道55****广场6栋602号
被投诉人 1 :****学院
地址:**市城乡路98号
被投诉人 2 :****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大学东路170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三气培养箱该计量单位错误。标书代写
投诉事项2:投诉人响应文件计量单位错误属于笔误,废除投诉人评审资格错误。标书代写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投诉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标书代写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经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2、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事项1、2。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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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