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县白**康体养生区项目配电工程
招标序号:SC2025A015
开标时间:2025年2月21日
招标单位:****
联系人(异议)及电话:雷胜建0578-****977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及电话:吴晓枫、金标 0578-****189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质量目标 | 投标工期 |
| 1 | **** | ****129.00 | 熊会泉 | 合格 | 40日历天(2025年4月1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
| 2 | **县****公司 | ****129.00 | 林军明 | 合格 | 40日历天 |
| 3 | ******公司 | ****129.00 | 陈茹伟 | 合格 | 40日历天(2025年4月1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 |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4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以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或者在交易平台中发起投诉(**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业务管理→投诉),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670。
公示单位:****(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行政监督部门:****改革局
日期: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