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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现将“**派斯****公司采集研发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派斯****公司采集研发项目
建设地点:**省佳****经济开发区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10000m2,总投资6300万元。建设建筑面积4105.60平方米的二层采浆站综合楼一座,设计建设采浆椅40张,一期建设采浆椅16张,本次对一期建设内容进行验收。本项目不含传染病房,不接待有传染性病的病人,不含射线装置等。本项目为采浆站项目,不设置洗衣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