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审批
四川-成都-成华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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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最新版)
发布日期:2025-02-21

一、项目概述

1、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2、审查类型:承诺件

3、受理机构:****

4、办理窗口:****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5、法定时限:报告表30个工作日

6、承诺时间:环境影响报告表9个工作日

7、收费依据及标准:行政审批不收费

8、窗口电话:****8839

9、投诉电话:****4493

10、办公地址和时间:**区建设北路一段66号负一楼19号窗口;工作日9:00-17:00,周六提供预约延时服务。

11、网上预审:是,http://www.****.cn

12、网上审批:否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77号);

2、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

3、《****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总局令 第29号);

4、《**省〈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省****委员会第106号公告);

5、《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 环办[2013]103号);

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HJ 616-2011)》6.1.1.3;

8、《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第12届******委员会第8次会议修订)第19条;

9、《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第12届******委员会第28次会议修正)第19条;

10、《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58号)第13条;

11、《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订)第13条;

12、《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于2013年11月11日发布)第12条;

13、《**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24条。

三、办理流程

(一)窗口办理:

第一步:****政府****环境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二步:****环境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对建设单位申请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建设项目除外。

第三步:****环境局组织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环境局网站发布项目审批决定公告。

(二)仅跑一次:

1、窗口交件+快递取件: ****政府****环境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办结后,生态环境局窗口通过快递将办理结果寄至申办单位。

2、快递寄件+窗口取件:申办单位通过快递方式****政府****环境局窗口,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办结后,生态环境局窗口通知申办单位到窗口取件。

快递收件、****集团公司提供优惠寄件服务。收件由申请人支付15元/件,取件申请人无需支付快递费用。

四、申请材料

1、申办单位委托技术单位或自行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份(申办单位、编制单位和相关人员在情况表相应位置鉴章或签字,****中心评估意见盖骑缝章[可容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要求的公众参与调查专章(申办单位、编制单位封面鉴章及骑缝章复印一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的函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原件1份)。

3、提供电子文档光盘1张(每张含正式报批全文本包含附图及附件不超过100M的PDF文档,公示文本和环境影响分析措施PDF文档;审批基础信息表Excel文档;重点行业建设项目要求的公众参与调查专章)。

五、适用范围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的建设项目

六、审批条件

1、申办单位委托技术单位或自行编制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通过专家评审。

七、注意事项

1、建设项目环评受理公示期:报告表5个工作日;拟批公示期5个工作日;审批决定公告期7个工作日。

2、环境影响登记表由申办单位登录网上备案系统完成网上备案(网址:http://www.****.cn/jiq/front/item/bmft_index?deptCode=****8285-5 areaCode=510****00000)

八、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九、审批结果

批复

十、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十一、编码(法制办编码)

十二、审批不见面/仅跑一次/复杂事项

仅跑一次

十三、省市县联审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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