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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招标)****
项目名称:********公司副产品承包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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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二月
招标公告
公司简介:****(简称“牧原肉食”),****集团旗下****公司完全控股的全自养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目前, 牧原肉食已在 11 省 21市 26 县发展布局,销售范围覆盖中国大部分地区。牧原肉食以最高食品安全标准为原则、最高的劳动效率为目标,引进全球先进的自动化控制的肉类加工线及配套设备,实现屠宰加工自动化、智能化。公司依托养殖端全自养安全健康的生猪,层层把控产品品质,有效保障了安全、美味、健康的高品质猪肉的生产。
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代表********公司面向**公开对猪副产品进行招标,诚邀愿与********公司携手**、共同发展的新老客户积极参与。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时间
2025年03月13日上午9:00(**时间)
二、招标规则
1、招标方式:投标方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参与竞价。本次招标竞价采用两次报价的模式。
招标方给出竞标底价,投标方进行报价,低于竞标底价者视为无效报价。第一轮报价结束后,招标方根据第一轮报价结果给出第二轮竞标底价(竞标低价为第一轮最高报价)。
2、竞标结果:经过两轮报价竞标后,招标方进行统计,各厂区每个单品报价最高者为中标方。如同一竞标单品最高价格有相同报价的,将进行下一轮报价;以此类推,价高者为中标方。
单个招标厂区的每个招标单品原则上不得低于三家单位投标,低于三家单位投标的,招标方有权视情况做废标处理。
三、招标地点
牧原集团总部金字塔1楼——**省**市**区G312****园区)
四、招标工厂及产品【屠宰产能为预估产能】
备注:
1.空格内打(√)的是本次参与的产品,打(○)的是本次不参与投标的产品。
2.杂油、猪肺B,按实际出货重量价格进行核算。
3.小肠、猪血、猪毛 蹄壳依据当天宰杀的总头数结算。
招标公司位置
五、招标要求
1、所有投标单位须将投标保证金于2025年03月09日17:00前汇****银行账户,并备注“XX(产品)投标保证金”。投标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公司)名称必****公司)相一致,否则视为无效,不得参与投标。对未中标者,招标方于招标结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参与投标的单位****公司。
3、个人或在招标方处有不良**记****公司财产、违反公司廉洁诚信制度、恶意终止合同等行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4、投标资质
资料要求:
【1】所有资质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提供的资质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参与小肠、猪血、饲料油、猪肺B、猪毛 蹄壳招标的投标方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
②生产许可证(小肠、猪血必须提供,其他产品如有需提供);
③排污许可证(小肠、猪血必须提供,其他产品如有需提供);
④环评报告(小肠、猪血必须提供,其他产品如有需提供)。
【3】所有的投标方均须提供以下资料(通用资料):
①招标基本情况表;
②投标承诺书;
③授权委托书;
④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本人或个体工商户实际经营者参与只需提供法人或实际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上述通用资料由投标方联系招标负责人获取并按要求提供及盖章。
5、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方需要在2025年03月09日17:00前邮寄至以下地址;须提供招标规定的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密封文件袋中(****公司名称)
收件人: 祁经理
联系方式: 131****6365
收件地址:**省**市******配送中心NX043牧原肉食1栋
未按要求提供投标资质或资质不合格者,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6、保证金标准
【1】单个产品投标保证金标准
注:一份投标保证金对应一份招标产品(不限厂区);参与多个产品投标的,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不能低于对应这些产品保证金总额。
【2】单个产品中标后履约保证金标准
六、中标要求
1、中标限制:
(1****公司中标厂区合计超过4个的,超出部分对应厂区的履约保证金将在现有最高保证金基础上另提高,提高标准为:鲜猪小肠:20万元/厂;鲜猪屠宰杂油、鲜猪血:10万元/厂;
(2****公司中标厂区合计超过4个的,非合同到期情形下,投标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每月离厂不得超过3个厂区。
特别注意:****公司视为一组投标单位,受上述中标/招标限制。
2、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当即转为履约保证金,且续在2025年03月19日17:00前交纳齐对应中标产品的履约保证金,2025年03月22日17:00前按招标方要求签订《猪副产品承包购销协议》;若中标方未按时签订全部中标产品对应《猪副产品承包购销协议》或者没有按照要求交纳齐对应产品的履约保证金的,视为弃标,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期内不计息。
3、中标单位签订《猪副产品承包购销协议》后不接收产品影响正常生产的,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其全额赔偿损失。
4、第一中标客户弃标的、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的、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或者存在其他被取消中标资格等其他情形的,招标方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方,并没收上述投标方/中标方交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
5、合同期内,不允许中标方将产品接收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招标方将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由中标方赔偿全部损失。中标方与第三方的合同视为无效,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中标方承担,均与招标方无任何关联关系。
6、所有招标产品优先满足招标方销售市场需求,招标方回购率不超过当天产量的30%,回购价格按当期承包价格加上加工费结算。
七、承包周限(合同期限)、价格调整方式及计费标准
1、承包周限(合同期限)
(1)小肠、猪血、屠宰杂油、猪肺B:2025年04月01日至2025年09月30日,累计6个月。
(2)猪毛 蹄壳:2025年04月01日至2026年03月30日,累计12个月。
2、价格调整方式
招标价格为双方产生交易一个月内不变价,一个月后随行情调整价格,每15天调整一次(每月1号、16号)。
3、计费标准
承包方(中标方)在产品加工、拣装过程中产生的水费、 电费、速冻费等能源费单独计取,计取标准以合同约定为准。
八、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
收款名称:****
收款账号:86617********0455
开户行地址:****银行****公司(00455)
九、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李经理 手机:178****9875
祁经理 手机:131****6365
十、本招标公告所有解释权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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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