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4日-2025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
电 话:028-****9369
地 址:****中心行政审批科(**市**区苏源路400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 1 | **省**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龙正支渠整治工程项目 | **市仁**黑龙滩镇、龙正镇 | **** | **华易****公司 | 项目位于**市仁**黑龙滩镇、龙正镇,对龙正支渠全段渠系及建筑物进行整治。整治渠道总长21.087千米,其中:衬砌明渠长17.173千米,整治暗渠292米/4座,拆除重建暗渠216米/2座,**暗渠334米/4座,整治涵洞1座28米,整治隧洞2114米/25座,整治倒虹管315米/2座,拆除重建渡槽366米/2座,整治渡槽185米/3座,**节制泄水闸3座,**泄水闸2座,拆除重建人行桥56座,拆除重建机耕桥5座,拆除重建放水洞42座,拆除重建及**穿渠涵洞9处,**山洪渡8座,拆除重建梯步57座,**沉砂池17座。整治巡渠道路17.173千米,**与周边村道交通连接道路2.06千米。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828.88万元,环保投资约37万元。 | 1.废水:营运期提灌站生活废水收集后经预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噪声:营运期加强设备运行噪声管理,采用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3.固废:营运期管理人员办公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