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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业局:
现将《**壮族****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我区草原植被恢复费试行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收费标准的通知》(桂发改价费规〔2025〕109号)转发给贵单位,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壮族****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我区草原植被恢复费试行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收费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