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通告
**市龙建****公司开发建设位****卷烟厂北侧的独秀苑规划总平图曾于2018年4月11****规划局)批准。现因使用需求,**市龙建****公司向我局提出申请,拟将独秀苑规划总平图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50********0218号、建字第450********0219号)进行调整。此次规划方案调整内容为:
一、绿地率调整:地块二绿地率由35%变更为30%,总的绿地率由32%变更为30%。
二、停车位调整:因地块一地下车库取消机械停车位,需在地块一周边增设地面机动停车位以满足规划条件要求,机动车停车位数总数由2502辆调整为2476辆(减少26辆),地面增加50辆,地下减少76辆。即地块一车位由1180辆变更为1154辆(减少26辆),地上增加50辆,地下减少76辆;地块二车位数不变。
三、室外工程调整:调整绿地景观、地面机动车停车位的布置,补充表达小区围墙范围。
四、对1~7#楼与9~16#楼中A1、A2、A1*、A2*户型中厨房位置进行局部调整,建筑外轮廓与面积及其它设计内容不变,详见方案蓝图。
五、其他经济技术指标维持不变。
调整后的规划总平图满足该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修改后的规划总平图和建筑设计方案图内容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按有关程序将**市龙建****公司拟调整的独秀苑规划总平图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召开听证会。
相关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调整方案的意见,可通过书面方式或在听证会上发言的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参加听证会申请请于2025年3月25日前送至****政策法规科(联系电话:0772-****345,地址:**市高新一**一巷7号)。
听证会参加人员应于2025年3月25日前向听证会提交参加听证会申请及个人身份证明、利害关系证明,并准时参加听证会,对听证会主持人员组成有异议的,应在会前提出。参加听证会的共同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的,应选取代表作为发言人,其余参加会议的共同利害关系人可通过书面或委托代表发言的方式表达意见。
公示地点:独秀苑项目
中**路24号大门两侧公示栏
网站:http://lz.****.cn。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25日。
听证时间:2025年3月26日(星期三)下午3点30分
听证地点:****一楼信访接待室(**市高新一**一巷7号)
听证会主持人:周 剑
听证员: 刘喆杲
记录员: 覃献参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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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