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将****2025年度土建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第YHSJ01标、第YHSJ03标、第YHSJ04标、第YHSJ05标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YHSJ01标:
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520.00 元)
第一后备中标候选人:****集团****公司(投标报价:****300.00元)
第二后备中标候选人:****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00.00元)
第YHSJ03标:
中标候选人:湖****公司(投标报价:****550.00元)
第一后备中标候选人:招****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40.00元)
第二后备中标候选人:****设计院****公司(投标报价:****700.00元)
第YHSJ04标:
中标候选人:****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003.00元)
第一后备中标候选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800.00 元)
第二后备中标候选人:贵****设计研究院****公司(投标报价:****309.00 元)
第YHSJ05标:
中标候选人:****研究院****公司(投标报价:****615.00元)
第一后备中标候选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44.00元)
第二后备中标候选人:****设计研究院****公司(投标报价:****000.00元)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5.2.24-2025.2.26),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运输厅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满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2004年11号令)和《**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以及《**省招标投标活动违规问题举报办法》的要求,须署实名、附有投诉人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及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禁止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及渠道取得证明材料,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招****运输厅将对恶意异议或投诉予以驳回并通报。
附件1:中标候选人及后备中标候选人的项目业绩,对勘察设计质量要求、安全目标、环保目标和勘察设计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项目负责人的证件及业绩
附件2: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区三一大道500号
联 系 人:文女士
电 话:0731-****7151
异议联系人:谷女士
电 话:0731-****715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三一大道500号马**公寓综合楼
项目负责人:何亮
联 系 人:何女士、吴先生
电 话:0731-****5781/0731-****2202
监督部门:****运输厅
地 址:**市湘府西路199号
电 话:0731-****0095****建设处)
邮政编码:41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