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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1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教育局智慧课堂教学交互设施系统采购项目
投诉人:**玺****公司
地址:**市盐南高新区**街道赣江路5号8幢114-2室
被投诉人1:****教育局
地址:**市**区日月路1号
被投诉人2:**恒信****公司
地址:**省**市**区迎宾南路87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该项目未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政策。2、该项目没有依法设置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该项目的标的物中涉及大量电子出版物,电子出版物属于国家特许经营商品,应依法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即应当要求投标人具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采购人没有依法设置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违反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第七条及《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相关规定。
3、该项目未依法设定评审因素,在评分标准中将“合理、完整、可行、科学合理”等没有具体明确判断标准的模糊表述作为评审因素,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都财购决〔2025〕1号)。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和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3不符合受理条件,驳回投诉人投诉;投诉事项2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政府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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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