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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海洋局) | 成文日期: | 2025-02-24 |
| 名称: | 关于**北部工业区02-02号地块“工改工”“三旧”改造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2-24 | |
| 主题词: | |||
汕自然资金公示〔2025〕13号
近期,****商贸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其位于**北部工业区02-02号地块“工改工”“三旧”改造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依据《**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将该事项进行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路与**路平**西南角
二、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兼容二类工业用地(M1兼容M2)
三、实用地面积:24697.87平方米(37.047亩)
四、规划技术指标要求:
1、3.5≤容积率≤4.0;86442.55平方米≤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98791.48平方米;
2、建筑密度≥30%;
3、绿地率≤20%;
4、建(构)筑物海拔限高≤80米;
5、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6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40%(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可按照工程总平面中审定的绿地率,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汕自然资发[2022]15号)优化调整。)
6、 绿色建筑标准按《关于印发》(汕住建通〔2021〕24号)的通知执行。装配式建筑要求应符合相关文件、法规和技术规定。
五、建筑间距及建筑退让用地和道路红线按《**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控制。
六、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应符合《**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
七、地下空间作为配建停车和配电、配水、通信、环卫等配套设施用房使用。
八、项目设计应符合消防、环保、无障碍通行等要求,需配建配电室等各类配套设施,具体设置按有关规定和技术规范执行。项目各类管线可接周边道路市政管线。
九、未涉及问题,按《**市金园工业区(**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及我市“三旧”改造有关政策执行。
有关上述项目的详****人民政府******局专栏(网址:https://www.****.cn/zrzyj/)查阅,也可到******分局(东厦路116号四楼)查询,联系电话:****6971。凡与此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在项目公示期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5日),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向我局提出申述(申述材料采用书面形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北部工业区02-02号地块“工改工”“三旧”改造项目建设用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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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