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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同意批复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 序号 | 事项名称 | 申请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等情况 |
| 1 | **弘鑫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 | **壮族自治区**市**县张家镇老埠村 | ******公司 | 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详见链接:https://xzspj.guilin.gov.cn/zwfw/spxxgsgg/spxxgk/202501/t****0116_****792.html |
| 2 | ****养殖场生猪养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养殖场 | **壮族自治区**市****村委岐村 | ******公司 | 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详见链接:https://xzspj.guilin.gov.cn/zwfw/spxxgsgg/spxxgk/202501/t****0116_****792.html |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773-****265,通讯地址:**市**区西**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三楼环保城管科E5办公室,邮编:541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