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片区都市阳台中组团AX-1地块(以下简称“地块”或“调查地块”),位于**市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街道石济客运专线以南、国道104以东,调查地块四至为小张村耕地。地块总占地面积为72968m2,项目中心坐标为E117.04464°,N36.77846°。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小张村农用地和居民区,地块内西部和北部有道路、东部有沟渠,地块北部居民区区域曾有粮食仓库和农机仓库,现状居民区、粮食仓库和农机仓库均已拆除。地****小学用地(A33)(72****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国务院印发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2号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拟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因此,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3年11月,我单位受****委托开展大桥片区都市阳台中组团AX-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接到委托后,我单位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及《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首先进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通过对本地块及临近地区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编制本报告。
初步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原为大桥街道小张村农用地、道路、沟渠和村民住宅用地,地块历史上无工业企业,未发生过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事故;地块内曾有粮食仓库和农机仓库,地块东侧曾有粮食仓库和农机仓库,地块****加油站,经污染识别,以上因素均可排除对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土壤样品快速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PID及重金属检出值与对照点PID及重金属检出值相差不大,且检出值较低,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综上所述,大桥片区都市阳台中组团AX-1地块地块土壤受污染影响较小,符合第一类用地要求,风险水平可接受。因此,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定,本次初步调查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建设单位:**同信******公司
建设地点:**省/**市/**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