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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污染物减排认定资料已按程序向我局申报并通过审定。根据《**市企业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认定和排污权储备管理规程(试行)》(岳环发〔2024〕7号),现将详情公示以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公司位于******工业园区,以废钢砂、除尘灰等为原辅材料,生产炉料球团。2023年获得环评批复(岳**环评〔2023〕07号)。因市场环境变化,于2024年3月停产不再经营,同年11月拆除生产设备。
二、减排认定情况
根据《**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2〕23号)《**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湘环发〔2024〕3号),我局对******公司进行了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核定项目主要污染物减排信息如下:二氧化硫0.1吨、氮氧化物1.3吨。
三、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本信息公开后7个工作日内。
四、公示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综合协调科
联系人:吕湘平
联系电话:0730-****825
电子邮箱:****@qq.com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综合协调科反映关于该减排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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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