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羊本善等九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5-06
索引号:/****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5年02月23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2日 时效性:****关于羊本善等九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2025-06
1.羊本善宗地位于****村委会住宅小区B26 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面积366.66平方米。
2.吴明洋宗地位于**市那大镇万福路东42号(原46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宗地面积120平方米,**面积193.94平方米。
3.李文华宗地位于**市那**福住宅小区E01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宗地面积144平方米,**面积387.17平方米。
4.温碧波宗地位于**市那大军屯大道J0栋33、34、35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宗地面积230.1平方米,**面积392.54平方米。
5.曾肇霞宗地位于**市那大**住宅小区B1号地块,土地证载用途为住宅,宗地144平方米,**面积387.76平方米。
6.蔡永诚宗地位于**市那****扶贫办住宅小区25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宗地面积119.98平方米,**面积339.38平方米。
7.符雪洲宗地位于**市那大**街61号(原那大怡园新村住宅区66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面积366.86平方米。
8.符雪洲宗地位于**市那大**街63号(原那大怡园新村住宅区67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0平方米,**面积366.86平方米。
9.陈元花宗地位于**市那大科技北路二街(原大信茂园新宿住宅小区C147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宗地面积125.11平方米,**面积379.97平方米。
以上九宗个人住房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经审查,符合《****中心**及镇区个人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儋府办规〔2024〕6号)的相关规定。依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一、公示时间
7日(2025年2月22日至2025年2月28日)。
二、公示地点
****政府网、建设项目现场、****建设局微信公众号。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xzsp_dzysj@hainan.****.cn;
2.书面意见请送至********中心三楼320办公室);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联系电话:0898-****0309;
5.附件。
****
2025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