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城市管理局南岭大道沿线支路、城中村、无物业管理小区排水系统改造工程(一期)监理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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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岭大道沿线支路、**村、无物业管理小区排水系统改造工程(一期)监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2月18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磋商邀请公告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3本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3名,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证明其为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的资料:证明其在供应商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最近6个月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的证明”变更为“3.3本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人员最低配备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3名,且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其为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的相关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2、招标文件评审因素和标准中“关键岗位人员能力:注: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且人员证书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并提供近半年内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资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计分”变更为:“注: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且人员证书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并提供近半年内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资料或返聘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其他内容不变!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招 标 人:****

地 址:****湖****城管局

联 系 人:邹南

电 话:181****8625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湖区五岭大道79****花园8栋101室

项目负责人:唐颗、何慧

电 话:199****1723、150****2336

文档附件:
****南岭大道沿线支路、**村、无物业管理小区排水系统改造工程(一期)监理变更公告相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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