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宝龙工业园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和园区配套设施完善项目-园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园区道路(宝通大道、景旺大道)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4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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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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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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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公告性质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和********工业园****园区配套设施完善项目—园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园区道路(宝通大道、景旺大道)升级改造工程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配套设施完善项目-园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园区道路(宝通大道、景旺大道)升级改造工程
更正公告
公告内容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配套设施完善项目-园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园区道路(宝通大道、景旺大道)升级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由****委托********工业园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配套设施完善项目-园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园区道路(宝通大道、景旺大道)升级改造工程于 2025 年 02月 21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网址:https://zbtb.****.cn/#/index)”“**省公共**交易平台 (**市)(网址:https://ygp.****.cn/ggzy-portal/#/441600/index)”发布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原招标文件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序号

原招标文件涉及的内容

更正后招标文件的内容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

7.8工程款拨付方式

7.8.3待工程验收合格并经财政部门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确认后,14日历天内申请拨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期满后的30天内付清。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

7.8工程款拨付方式

7.8.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完成报账手续后拨付至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后)的85%,完成结算手续后付至工程结算总额的97%,余结算总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付清。

2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10.计量与支付

10.3工程进度款

10.3.2待工程验收合格并经财政部门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确认后,14日历天内申请拨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期满后的30天内付清。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

10.计量与支付

10.3工程进度款

10.3.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完成报账手续后拨付至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后)的85%,完成结算手续后付至工程结算总额的97%,余结算总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付清。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如其他内容与上述变更内容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变更公告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日期:202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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