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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国科协预算一体化服务平台二期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市**区文慧园甲12号楼1层
被投诉人:****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海鹰路3号3.4号楼3-1幢2层208室
当事人:****中心(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学院南路86号
相关供应商:********公司)
地 址:**市**区昌盛路1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评标委员会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审,中软公司不熟悉本项目软件开发业务,承接采购人其他项目过程中成果交付不理想。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部分属于无效投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