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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2月24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2025年2月24日-2025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顺延)。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692-****837 传 真:0692-****170
通讯地址:**县遮岛镇**路13****政府2楼)
邮 编:679200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批复日期 |
| 1 | 关于《**县养****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附件: 德环梁审〔2025〕1号 关于《**县养****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德环梁审〔2025〕1号 | 2025年2月24日 |
| 2 | 关于《**县****公司茶产业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附件: 德环梁审〔2025〕2号关于《**县****公司茶产业投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德环梁审〔2025〕2号 | 2025年2月24日 |
| 3 | 关于《梁****公司茶产业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 [附件: 德环梁审〔2025〕3号关于《梁****公司茶产业投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德环梁审〔2025〕3号 | 2025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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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