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梅园新村街道办事处食堂所需管理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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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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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食堂所需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机关)
行政区域 **区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24日 16:3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明华,胡小莉,马海青
总成交金额 ¥87.348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费丽玲
项目联系电话 176****7888
采购单位 ****(机关)
采购单位地址 **市珠江路66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77****6780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市**区**路9号院6号楼151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费丽玲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所需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 913********67326XF **市**区**城68号 84(均分制) 87348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食堂所需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期限一年。合同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再行续约。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明华、胡小莉、马海青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70%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9171.5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市珠江路665号

联系人:周科长

联系电话:025-****68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板仓街100号6楼

联系人:费丽玲

联系电话:176****7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费丽玲

电话:176****788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招标项目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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