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部分单位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5-D-0049)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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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 ****分局部分单位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分局部分单位物业管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2-18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501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2.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中“二、项目内容”的“合同履行期限”变更为“详见‘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3.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中“一、商务要求”中“(二)时间、地点要求”的“1.时间要求”更正如下: “厨师、帮厨(共计26人)上岗时长及食堂服务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共19个月。 交警支队保洁人员(共计17人)上岗时长及对应保洁服务时间为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共17个月。 ****派出所、****派出所等3个单位的保洁人员(共计10人)上岗时长及对应保洁服务时间为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共18个月。 保安员(共计3人)上岗时长及对应保安服务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共19个月。 其余人员上岗时长及对应服务时间共计19个月。” 4.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中“二、人员及岗位要求”表格内容变更,详见附件。 5.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中“八、费用分割”的第1、2项变更如下: “1.日常工作中所用到的保洁工具及消耗品如:全能清洁剂、洁厕灵、拖把、公共区域生活垃圾袋等均由中标供应商提供,预计服务期内共计53000元。 2.食堂保洁工具及消耗品如:拖把、抹布、垃圾袋及洁洁灵等均由中标供应商提供,预计服务期内共计38000元。” 6.本项目延期,具体为: “网上应答时间:2025年2月18日9:00至2025年3月12日8:30;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12日8:30; 开标解密时间:2025年3月12日8:30至9:30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 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25年3月12日9:30至12:00。” 7.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5-02-24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2025年03月12日 08点30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区二八路55号
联系方式:022-****21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79号二楼(邮编:300161)
联系方式:022-****83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傅耀、鲁志强、杨光
电 话:022-****8318
六、附件
原公告链接:

****

2025年2月24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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