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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经营权有偿出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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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经营权有偿出让 | ||
| 正常公告 |
受****的委托,****于2025年2月24日就**市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经营权有偿出让(项目编号:****)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委员会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经营权有偿出让。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内容:本次有偿出让项目内容为**市(不含横琴粤澳深度**区)市域内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经营权。********政府确定的**市市政道路路内****管理部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中标人(有偿经营者),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16〕116号),与中标人签订协议,约定由中标人负责**市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的建设、改造、运营维护、管理等,并享有通过收费获取项目经营收益的权利。**市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经营权有偿出让不属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2)出让期:本项目出让期设定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20】年(含建设期)。
(3)预算金额:首期出让停车泊位出让费为¥****2648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亿叁仟贰佰零贰万陆仟肆佰捌拾元整),最终以中标人的中标价格为准。
(4)最低投标限价:首期出让停车泊位出让费最低投标限价为¥****2648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亿叁仟贰佰零贰万陆仟肆佰捌拾元整),单个停车泊位经营权年度有偿出让费最低价为1538.00元。
(5)存量停车泊位资产费用:存量停车泊位(9228个)及相应资产(统称:原资产)费用,中标人应在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另行向原资产所有单位支付原资产账面净值¥39,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玖佰万元整)。此金额为暂定金额,最终以审计单位的清算报告为准,按多退少补的原则,由原资产所有单位与中标人进行结算。原资产所有单位在协议生效之日起10日内按现状向中标人移交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招标公告日期及媒体:2025年1月27日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省公共**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六、评审信息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 | 商务标得分 | 技术标得分 | 经济标得分 | 最终得分 (满分100分) | 最终排名 |
| 1 | **** | 已通过 | 48.00 | 24.40 | 20.00 | 92.4 | 1 |
| 2 | ******公司 | 已通过 | 2.00 | 18.20 | 20.00 | 40.2 | 2 |
| 3 | **正菱****公司 | 已通过 | 0.00 | 11.80 | 20.00 | 31.8 | 3 |
七、评审结论
第一中标候选人:****
预中标价:¥732,026,48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预中标价:¥732,026,48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正菱****公司
预中标价:¥732,026,480.00元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以上的中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的,招标人及交易平****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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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