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回收商:
关于《****2025年第A001****物资处置网上竞价公告》,现将原文中所提附件1《****2025年第A001****物资处置网上竞价回收商资质要求》相关内容补充如下:
一、特殊类回收商资质要求:
(一)通用资质要求:
(1)取得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应具有工商部门核定的特殊性危险、污染类报废物资回收的经营范围;
(2)县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商务部门、**机关或其他相关部门)核发的再生**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地方政府有特殊要求的,****政府规定;商务部门备案应提供商务部统一业务平台企业端再生**备案通过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公司、****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资格申报;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近一年《报废物资销售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发生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未发生竞价成功后拒签《报废物资销售合同》的情况,未发生不按《报废物资销售合同》要求及时回收等情况;
(5)对竞买的危险废物具有储存、拆解(废充油****政府排污许可要求)、装运及环保处置能力,未发生已处置的报废物资回流电网情况;
(6)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7)本次资格审查,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审查申请。
(二)、专用资质条件:
(1)废矿物油类回收商
废矿物油类回收商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的经营范围应包含2021 年1 月1 日开始施行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08”所规定的相关内容(900-220-08),且核准的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的企业。
(2)废铅蓄电池类回收商
废铅蓄电池类回收商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且核准的经营范围应包含2021 年1 月1 日开始施行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31”所规定的废铅蓄电池相关内容(900-052-31),且核准的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的企业。
(3)废矿物油类和废铅蓄电池类回收商应具备转移运输危险废物的能力,持有与危险废物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委托第三方运输,必须提供与第三方运输企业签订的**协议及该运输企业持有与危险废物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
(4)特殊类报废物资在竞价完成后,由竞价成功且具有相关资质的回收商负责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转运手续,若因成交回收商不能办理相关转运手续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将作为“不按照已生效的合同履行义务”行为处置。
二、资质审查申请要求及审查方式
(一)本次资质审查拟采用ECP2.0平台再生**交易专区统一回收商库模块进行线上审核,不接受纸质资质审查资料。回收商在线上提报的资质材料须满足上述通用和专用全部要求,上传的证件或证书等扫描件应完整清晰、反映所有填报信息内容(如证书名称、发证机关、有效期等),并确保证资质材料准确、真实、有效。
(二)****对回收商线上提报的资质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至****公司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后的回收商方有资格参与****本批次特殊类报废物资的竞价活动。
(三)因填报信息错误、漏填、弄虚作假等原因导致的审核不通过等后果由回收商自行承担。****可拒绝任何不符合本次资质审查要求的申请人。
资审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10-****1371。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在资质提交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再生****中心电话010-****8229进行咨询。如有再生**专区系统问题,可拨打系统运维电话:010-****1000进行咨询。
2. 通过资质审核的回收商请及时与****公司联系,按要求签订《报废物资处置网上竞价须知及承诺书》并提交保证金。
原《****2025年第A001****物资处置网上竞价公告》中其他内容要求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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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