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万聚公园城(一期)小区物业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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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万聚公园城(一期)小区物业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受****委托代理的**市万聚公园城(一期)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因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5、业绩要求”为“具体要求:提供1份2022年01月份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物业管理面积大于等于10万平米的业绩合同,且合同中须能体现物业管理面积(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现将该项内容删除。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第二节 评分标准”→“(二)评分表”→“商务部分”→“项目业绩(10分)”为“投标人每提供1份2022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物业管理面积大于10万平米的业绩合同,且合同中须能体现物业管理面积的类似项目业绩(住宅物业管理类服务项目),且单项的得5分,最多得10分。注:提供项目业绩的合同(资格条件业绩要求证明材料除外)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现变更为“投标人每提供1份2022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物业管理面积大于10万平米的业绩合同,且合同中须能体现物业管理面积的类似项目业绩(住宅物业管理类服务项目)的得5分,最多得10分。注:提供项目业绩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3、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3月13日14时00分。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与本次变更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变更后的招标文件内容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 期:202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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