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河县冰花石材有限责任公司青河县强罕沟(饰面石材用)Ⅲ号辉绿岩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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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县强罕沟(饰面石材用)Ⅲ号辉绿岩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有效性 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通告
文 号 阿地环函〔2025〕16号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5-02-05 分类 行政许可和其他行政管理服务信息
内容概述
关于******县强罕沟(饰面石材用)Ⅲ号辉绿岩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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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送的《******县强罕沟(饰面石材用)Ⅲ号辉绿岩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县强罕沟(饰面石材用)Ⅲ号辉绿岩矿工程位于**县城240°方位13km处,行政区划隶属****县管辖。其地理坐标范围为E90°12′50″~90°14′12″,N46°36′33″~46°37′20″,中心地理坐标为:E90 °13′32.597″;N46°36′55.561″。 项目性质为扩建。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开采饰面用(辉绿岩)荒料2万m3/a(5.86万t/a),开采标高1465-1405m。主要由露天采场、排土场、荒料堆放场和办公生活区组成。其中露天采场为开采区,位于**中部,开采境界面积为5.4万m2;排土场距离西北部采场最近处约180m,占地面积约7.2万m2,容量约68万m3;****办公室、会议室、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


及库房等辅助生产设施搬迁至位于**北部距离采场约100m处,结构为岩棉彩钢板结构,总建筑面积320m2。设计开采年限为8.81年。

本项目**面积为900400m2,总投资701.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7万元,占总投资的6.23%。

二、根据**邦康****公司编制的《******县强罕沟(饰面石材用)Ⅲ号辉绿岩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采矿许可证(证号:C650********571****7233)本项目符合《**地区矿产**规划》(2021-2025年)和**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的地点、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全面执行《**地区绿色矿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3-2035年)》、《青****公司****县强汗沟锦峰辉绿岩饰面石材矿矿产**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开工前须按国家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施工期严格控制占地范围。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教育,随意破坏植被和猎捕野生动物。场地周围设临时排水沟,做好水土保持,减少水土流失和植被破坏。运营期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方式,严格落实《******县强罕沟(饰面石材用)Ⅲ号辉绿岩矿矿产**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要求,落实生态恢复及土地复垦措施。矿山闭采后对利用废石回填采坑,拆除无用的地面建筑物,通过边坡、断面防护,播撒草籽、恢复种植纤细绢蒿等耐旱植物的措施,保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料堆、渣土堆、临时堆土及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须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区域须采取洒水降水等有效措施。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运营期采用湿式凿岩作业方式,露天采场和排土场采用洒水抑尘,设置围挡、覆盖防尘网等措施,物料转载定时洒水抑尘,降低物料装卸高度;输送过程应加盖篷布、限速行驶,沿线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抑尘。厂界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净化效率≥60%),经净化的食堂油烟从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出,须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要求。

(三)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备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运营期生产废水经防渗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后定****工业园****处理厂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排放限值。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噪声管理,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严格规定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及行驶时间,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厂界噪声执行《****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源的噪声。运营期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无利用价值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垃圾中转站,妥善处理。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填埋场处置。运营期废石暂存于排土场,闭矿后剩余的少量未利用废石,可用于地表平整。废润滑油、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的单位转运及处置。一般固废处置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

(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建立完善监督、检查、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巡检、保养、维修等工作;将此项目纳入原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开展评估及备案工作;配齐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培训。

四、****环境局****分局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地区生态环境****支队要加强对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工作的监督指导。

五、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评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5年1月2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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