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会市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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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的通知》(粤财农〔2024〕82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4〕115号)要求,为加强我市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规范管理、提高效能,结合实际,特制定《**市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并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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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8日

**市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的通知》(粤财农〔2024〕82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4〕115号)要求,为加强我市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规范管理、提高效能,结合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的要求,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优先支持实施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结合我市典型村培育工作,通过具体到行政村的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实施与建设,影响和带动周边村民参与的积极性,打造具有**特色的农民幸福生活美丽家园,全面提升典型村生产生活条件,为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促进农民共同**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工作原则

****政府引导,农民主体。强化“乡村**为农民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工作指导,坚持农民有需求、政府就推动,农民愿意干、政府再支持,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党委、政府推动、群众共建共享的局面,让广大农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二)坚持因地制宜,培育典型。针对村庄发展基础、人口规模、**禀赋、民俗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因村施策,支持推进乡村产业生产及生活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分类指导,体现乡村特色,进一步提升服务功能,确保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三)坚持突出重点,立体推进。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确保有限的资金集中使用,区分轻重缓急,分阶段、分步骤推进。真正做到民主决策、筹补结合;村民受益、注重实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规范管理、阳光操作,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

三、资金分配和资金用途

(一)资金分配。我市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优先支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及生活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631万元。****人民政府、****政府、****政府、****政府****人民政府审核后按要求执行。

(二)资金用途。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支出主要用于对农民通过民主程序议定的“村内户外”农村公益建设项目给予奖补,包括村内户外道路、村容村貌改造、村内坑塘沟渠、村庄绿化美化、饮水设施、环卫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等以及村民通过民主程序议定需要兴办且符合有关规定的其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鼓励各地通过折股量化等方式,探索“补改投”改革。

(三)负面清单。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支出、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偿还债务及其他与农村综合改革无关的支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相关项目****政府隐性债务,不得新增村级债务。****学校舍修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等应由公共财政承担的农村公益性项目不得纳入奖补范围。

四、项目实施时间要求

根据《****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的通知》(粤财农〔2024〕82号)精神,结合我市项目谋划推进实施情况,请相关单位严格规范资金运行,科学谋划推动项目前期工作走深走实,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落地见效,提升资金使用质效,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五、项目申报、资金使用和竣工验收管理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项目建设原则上由镇村两级负责项目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管监督,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最大限度发挥引导作用,规范管理和及时调拨财政奖补资金,确保农民直接受益。

(一)项目申报管理

1.****政府要聚焦补短板强弱项,集中力量干实事干大事,切实解决村民“急难愁盼”问题,把产业发展落到促进农民增收上来,坚持“先规划、再报批、后施工”的原则,要避免资金重叠安排和重复建设,做好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占地、拆迁、用工等。由镇政府**村****小组、村****村委会通过民主程序议定的建设项目〔项目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建设地点(涉及建设用地的,应事前经镇级自然**部门实地勘察同意)、建设性质、建设内容(符合资金用途)、投资额、初步概算或实施方案等报批要件〕。按照“优中选优”原则,经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并提供属地面积广、基础差、投入少、短板突出等依据后,****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批复为准)。****政府批复同意实施后,将项目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

2.****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建设项目各个环节的质量监控,进行材料物资采购时应坚持“从近从低、保质保量”的原则,尽量降低采购成本。指导项目村建立健全物资采购、保管、领用、结余、退库等台账,确保物资使用安全高效。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施工规定的材料和设备。

3.****政府要严格执行批复文件,做好安全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确因客观原因需要变更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申请办理变更。对无故不能按期完工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撤销建设项目,收回已下达的资金。

(二)资金使用管理

1.我市2024年第二批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资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专项用于对农民通过民主程序议定的“村内户外”农村公益建设项目,不得用于与农村综合改革无关的支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资金,不得套取、虚列和违规使用。****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项目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镇政府应当实行专账核算。

2.****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公开公示资金使用情况;村委会应依据村务公开有关规定,公开公示资金申报、使用、管理等情况,并留存建设前后相关图片影像等资料备查。

3.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府负责编制本区域绩效目标,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年度终了完成本辖区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等情况绩效自评。****政府于2024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的****农业农村局(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由市农业农村局收集、统计、初步审****财政局。市财政局按照上级资金下达文件的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做好绩效目标管理。

4.****政府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转结余资金按照有关资金管理规定执行。

(三)项目竣工验收

1.项目完工并办理竣工结算后,及时向市财政申请划拨资金。与此同时,****政府按程****村委会进行管护。按照“谁建设、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确保已建成的村级公益事业设施发挥应有的效能,村民长期受益。

2.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完成后,经项目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项目施工单位向项目建设单位(实施主体)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由实施主体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政府、村委会等相关单位**村民理事会、村民代表,对项目进行验收,出具项目验收报告。****政府按照项目实施明确的时间节点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3.****政府应收集、整理、归档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从提出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各环节的文件资料。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项目的申报、实施等环节作出统筹协调和必要的工作指导,并督促项目加快进度,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市财政局加强资金使用支出监管,项目所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指导好项目实施等工作。

(二)强化工作监督考核。将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政府、村委会年度督查考核内容,与今后年度该项资金分配挂钩,对项目推进滞后,弄虚作假,资金使用不合规的镇,将取消今后年度类似资金分配资格。

(三)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各项目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文件精神及要求,严格落实项目执行和实施的主体责任,科学制定前期工作计划和资金支出计划,依法依规加快推进项目工作,加快资金使用进度;要做好绩效运行监控,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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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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