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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16********54802x4 | 建设单位法人:谢浩成 |
| 妥福鹏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 **省**门源****花园东路1号 |
| 门源县2018年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4-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不含供应工程;不含村庄供应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10-D4610-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县 |
| 经度:101.84459,101.84948 纬度: 37.29921,37.296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11-21 |
| 北环〔2018〕28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14 |
| 22.1 | 运营单位名称:无 |
| 无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4MABJ9QRA81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 无 | 竣工时间:2019-06-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4-12-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1-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环保小智 |
| 项目位于门源县西滩乡、阴田乡、泉口镇、青石嘴镇、浩门镇、仙米乡、北山乡、麻莲乡、**镇、珠固乡。属扩建项目。工程总建设内容为:**泉室1座、集水廊道2座,维修泉室1座(多麻滩村),主要维修反滤料;廊道清淤28座,清淤量为245m3;水源地保护3处(分别为花崖村、下金巴台村和东滩村水源地),修建网围栏2.25km。埋设干管9条,总长17.973km,采用Φ32-90PE管;支管4条,总长4.87km,采用Φ32-50PE管。**蓄水池3座(2座100m3、1座50m3);蓄水池清淤及消毒63座,总容积3650m(53座50m3,10座100m3),清淤量为844m3;更换溢流管400m(却臧村),采用Φ75PE管;各类阀门井78座(维修14座,主要维修井盖和部分井圈;**64座),供水房1座。**机井39眼,深井100m的39眼,配备QJD3-135/18-2.0(8.3型水泵39台;10kv输电线路7350m。项目总投资为8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7%。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门源县西滩乡、阴田乡、泉口镇、青石嘴镇、浩门镇、仙米乡、北山乡、麻莲乡、**镇、珠固乡。属扩建项目。工程总建设内容为:**泉室1座、集水廊道2座,维修泉室1座(多麻滩村),主要维修反滤料;廊道清淤28座,清淤量为245m3;水源地保护3处(分别为花崖村、下金巴台村和东滩村水源地),修建网围栏2.25km。埋设干管9条,总长17.973km,采用Φ32-90PE管;支管4条,总长4.87km,采用Φ32-50PE管。**蓄水池3座(2座100m3、1座50m3);蓄水池清淤及消毒63座,总容积3650m(53座50m3,10座100m3),清淤量为844m3;更换溢流管400m(却臧村),采用Φ75PE管;各类阀门井78座(维修14座,主要维修井盖和部分井圈;**64座),供水房1座。**机井39眼,深井100m的39眼,配备QJD3-135/18-2.0(8.3型水泵39台;10kv输电线路7350m。项目总投资为8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7%。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位于门源县西滩乡、阴田乡、泉口镇、青石嘴镇、浩门镇、仙米乡、北山乡、麻莲乡、**镇、珠固乡。属扩建项目。工程总建设内容为:**泉室1座、集水廊道2座,维修泉室1座(多麻滩村),主要维修反滤料;廊道清淤28座,清淤量为245m3;水源地保护3处(分别为花崖村、下金巴台村和东滩村水源地),修建网围栏2.25km。埋设干管9条,总长17.973km,采用Φ32-90PE管;支管4条,总长4.87km,采用Φ32-50PE管。**蓄水池3座(2座100m3、1座50m3);蓄水池清淤及消毒63座,总容积3650m(53座50m3,10座100m3),清淤量为844m3;更换溢流管400m(却臧村),采用Φ75PE管;各类阀门井78座(维修14座,主要维修井盖和部分井圈;**64座),供水房1座。**机井39眼,深井100m的39眼,配备QJD3-135/18-2.0(8.3型水泵39台;10kv输电线路7350m。项目总投资为8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7%。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门源县西滩乡、阴田乡、泉口镇、青石嘴镇、浩门镇、仙米乡、北山乡、麻莲乡、**镇、珠固乡。属扩建项目。工程总建设内容为:**泉室1座、集水廊道2座,维修泉室1座(多麻滩村),主要维修反滤料;廊道清淤28座,清淤量为245m3;水源地保护3处(分别为花崖村、下金巴台村和东滩村水源地),修建网围栏2.25km。埋设干管9条,总长17.973km,采用Φ32-90PE管;支管4条,总长4.87km,采用Φ32-50PE管。**蓄水池3座(2座100m3、1座50m3);蓄水池清淤及消毒63座,总容积3650m(53座50m3,10座100m3),清淤量为844m3;更换溢流管400m(却臧村),采用Φ75PE管;各类阀门井78座(维修14座,主要维修井盖和部分井圈;**64座),供水房1座。**机井39眼,深井100m的39眼,配备QJD3-135/18-2.0(8.3型水泵39台;10kv输电线路7350m。项目总投资为8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1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7%。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运营期严格取水**管理,不得过度开采地下水;对农村水源地按照农村饮用水源地管理要求,开展保护区划分和规范化建设,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饮用水水质须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运营期严格取水**管理,不得过度开采地下水;对农村水源地按照农村饮用水源地管理要求,开展保护区划分和规范化建设,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饮用水水质须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标准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绿色施工标准做好建设工作,根据自然环境特征和工程特点,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开挖方式,优化施工方案,分段分区施工,城镇内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围挡,风速过大时,停止施工作业。施工作业区和主要道路定期进行洒水降尘;对堆放建筑物料、建筑垃圾及土石方堆放点均要采取防尘网(布)覆盖处理,管沟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易抛撒材料实行封闭车辆或车斗苫布遮盖低速运输,避免二次污染。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二)严格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环境管理。项目施工期间,严禁在河道内排放废水、垃圾等污物,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设临时防渗旱厕。混凝土养护废水及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抑尘。确保对生态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三)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对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廊道及蓄水池清除的淤泥作为管沟回填,其余淤泥清运至门源县城建部门指定的堆场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在每一处施工营地定点统一收集,由施工单位定期清运****填埋场卫生填埋。合理处置破碎混凝。管沟开挖土用作回填土,废弃建材及包装材料回收利用,弃土同建筑垃圾****垃圾场处理。项目竣工后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四)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运输车辆在途径村庄时应设禁鸣和限速标志,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以免施工造成扰民现象;禁止在夜间(22时~凌晨8时)进行施工。控制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局施工营地,施工营地四周设置围挡设施;施工时划定施工范围,不得扩大施工作业区域。施工完成后对管道开挖扰动的草地和河滩地进行土地平整,并进行恢复植被,最大限度减轻施工活动对沿岸植物、水生生物的影响。建设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建设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危害及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使之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程度。 | 实际建设情况:(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按照绿色施工标准做好建设工作,根据自然环境特征和工程特点,在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开挖方式,优化施工方案,分段分区施工,城镇内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围挡,风速过大时,停止施工作业。施工作业区和主要道路定期进行洒水降尘;对堆放建筑物料、建筑垃圾及土石方堆放点均要采取防尘网(布)覆盖处理,管沟开挖的土石方及时回填;易抛撒材料实行封闭车辆或车斗苫布遮盖低速运输,避免二次污染。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二)严格项目施工期间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环境管理。项目施工期间,严禁在河道内排放废水、垃圾等污物,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设临时防渗旱厕。混凝土养护废水及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抑尘。确保对生态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三)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对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廊道及蓄水池清除的淤泥作为管沟回填,其余淤泥清运至门源县城建部门指定的堆场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在每一处施工营地定点统一收集,由施工单位定期清运****填埋场卫生填埋。合理处置破碎混凝。管沟开挖土用作回填土,废弃建材及包装材料回收利用,弃土同建筑垃圾****垃圾场处理。项目竣工后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四)加强施工期噪声污染控制。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运输车辆在途径村庄时应设禁鸣和限速标志,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以免施工造成扰民现象;禁止在夜间(22时~凌晨8时)进行施工。控制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局施工营地,施工营地四周设置围挡设施;施工时划定施工范围,不得扩大施工作业区域。施工完成后对管道开挖扰动的草地和河滩地进行土地平整,并进行恢复植被,最大限度减轻施工活动对沿岸植物、水生生物的影响。建设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建设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危害及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使之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程度。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运营期严格取水**管理,不得过度开采地下水;对农村水源地按照农村饮用水源地管理要求,开展保护区划分和规范化建设,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饮用水水质须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标准要求。同时加强对取水水质的监测和机井设施管道的维护检修,避免应管道、井盖等破损导致地表劣质径流甚至生活污水等顺着管道进入含水层污染地下水。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相关规定执行,禁止水源地保护区内建设与取水设施及其它有严重污染的企业。 | 实际建设情况:运营期严格取水**管理,不得过度开采地下水;对农村水源地按照农村饮用水源地管理要求,开展保护区划分和规范化建设,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饮用水水质须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标准要求。同时加强对取水水质的监测和机井设施管道的维护检修,避免应管道、井盖等破损导致地表劣质径流甚至生活污水等顺着管道进入含水层污染地下水。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相关规定执行,禁止水源地保护区内建设与取水设施及其它有严重污染的企业。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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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施工期施工人员均为当地居民,施工人员产生的盥洗水在场地内泼洒抑尘,粪便等排放至了当地居民的旱厕内,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严禁排放至了水源地内;**引水口施工时先修建了围堰,将施工区域与水源隔离,施工结束后拆除了围堰;廊道及蓄水池清淤时先关闭了阀门,清淤结束后打开阀门正常工作。 | 无 | 施工期施工人员均为当地居民,施工人员产生的盥洗水在场地内泼洒抑尘,粪便等排放至了当地居民的旱厕内,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严禁排放至了水源地内;**引水口施工时先修建了围堰,将施工区域与水源隔离,施工结束后拆除了围堰;廊道及蓄水池清淤时先关闭了阀门,清淤结束后打开阀门正常工作。 | 无 |
| 1 | 防尘网苫盖,洒水降尘 |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浓度限值 | 本项目施工期会产生一定的扬尘,主要污染环节为汽车运输、蓄水池基础开挖、管道开挖、混凝土拌合、临时堆土、材料的运输和堆放等作业过程,通过采取砂石料、水泥、土方用防尘网遮盖、密闭运输,并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后可降低施工期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 无 |
| 1 | 消声减震,定期保养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 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规定 | (1)合理布局了施工现场,将施工现场的固定振动源相对集中,以减少振动影响的范围;对可固定的机械设备如发电机安置在了施工场地临时房间内,房屋内设隔音板,降低噪声。 (2)在保证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了施工作业时间,把排放噪声强度大的施工活动安排在了8:00~12:00和14:00~20:00施工,严格限制了夜间进行有强振动的施工作业。 | 无 |
| 1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对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廊道及蓄水池清除的淤泥作为管沟回填,其余淤泥清运至门源县城建部门指定的堆场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在每一处施工营地定点统一收集,由施工单位定期清运****填埋场卫生填埋。合理处置破碎混凝。管沟开挖土用作回填土,废弃建材及包装材料回收利用,弃土同建筑垃圾****垃圾场处理。项目竣工后拆除各种临时施工设施,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填埋场卫生填埋; (2)项目清除剩余的剩余淤泥运至门源县城建部门指定的堆场进行处理; (3)建筑垃圾有回收利用****回收站,剩余的不能回收利用的拉运至****填埋场进行了填埋。 (4)废弃土方平均分摊于了管线上方,使分摊的弃土与地面形成“脊背”型,并对分摊土方做夯实处理,无剩余弃方外运。 |
| 1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局施工营地,施工营地四周设置围挡设施;施工时划定施工范围,不得扩大施工作业区域。施工完成后对管道开挖扰动的草地和河滩地进行土地平整,并进行恢复植被,最大限度减轻施工活动对沿岸植物、水生生物的影响。建设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建设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危害及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使之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程度。 | (1)施工时严格限定了施工作业范围,未发生在永久占地占地范围之外的施工活动的现象; (2)合理安排了施工进度,缩短了临时占地使用时间; (3)施工前对管道沿线地面表土进行了剥离并妥善保存,施工结束后对管道临时占地进行了表土覆盖和撒播草籽,并保证了其成活率; (4)施工营地四周设置围挡设,施工前对施工营地地面表土进行了剥离并妥善保存,施工结束后拆除了施工营地内各种临时设施,对其遗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统一进行了收集清运,并进行了场地平整、表土覆盖后播撒了当地土著草种绿化,做到了“工完、料尽、场地清”,现状施工营地已恢复至了原有地貌; (5)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行为进行了严格管理,采用划界施工等严格控制了施工范围,施工前对施工便道地面表土进行了剥离并妥善保存,施工结束后进行了场地平整、表土覆盖后播撒了当地土著草种绿化,恢复面积34264.5m2,并保证了其成活率。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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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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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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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局施工营地,施工营地四周设置围挡设施;施工时划定施工范围,不得扩大施工作业区域。施工完成后对管道开挖扰动的草地和河滩地进行土地平整,并进行恢复植被,最大限度减轻施工活动对沿岸植物、水生生物的影响。建设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生产建设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危害及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使之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程度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行为进行了严格管理,采用划界施工等严格控制了施工范围,施工前对施工便道地面表土进行了剥离并妥善保存,施工结束后进行了场地平整、表土覆盖后播撒了当地土著草种绿化,恢复面积34264.5m2,并保证了其成活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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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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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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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