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工业园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和园区配套设施完善项目-园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园区道路(宝通大道、景旺大道)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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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包)名称 性质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配套设施完善项目-园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园区道路(宝通大道、景旺大道)升级改造工程
更正
招标公告

****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配套设施完善项目-园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园区道路(宝通大道、景旺大道)升级改造工程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由****委托********工业园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园区配套设施完善项目-园区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园区道路(宝通大道、景旺大道)升级改造工程于2025年02月21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网址:https://zbtb.****.cn/#/index)”“**省公共**交易平台 (**市)(网址:https://ygp.****.cn/ggzy-portal/#/441600/index)”发布了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原招标文件进行变更,变更内容如下:

序号 原招标文件涉及的内容 更正后招标文件的内容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7.8工程款拨付方式7.8.3待工程验收合格并经财政部门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确认后,14日历天内申请拨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期满后的30天内付清。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7.8工程款拨付方式7.8.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完成报账手续后拨付至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后)的85%,完成结算手续后付至工程结算总额的97%,余结算总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付清。
2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0.计量与支付10.3工程进度款10.3.2待工程验收合格并经财政部门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确认后,14日历天内申请拨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7%,余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期满后的30天内付清。 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0.计量与支付10.3工程进度款10.3.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完成报账手续后拨付至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后)的85%,完成结算手续后付至工程结算总额的97%,余结算总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30天内付清。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如其他内容与上述变更内容有冲突的地方,以本变更公告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

日期:202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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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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